
一、標題差一點訂不出來
筆者已為大家寫了不少「泰瑞薩觀點」,每篇觀點都很容易抓出一個主軸就訂出標題,但是現在這篇卻不容易訂,曾想過用「愛上陌生人」「不可告人的秘密」「謎樣的男人女人」「講不出第一句話」「健身房傳奇」「健身房奇遇記」「健身房綺情記」「我不知道怎麼辦」「大家幫幫忙」「佛祖幫幫忙」「尋人啟事」……。也許訂不出來也沒關係,以上通通是吧,不過最後決定訂為「先生,讓你受苦了」,覺得這樣比較溫馨。
這是一個女孩用很真誠的心告訴筆者的私密故事,她的目的不在於告訴我一個私密故事,而在於替她指引迷津、解決難題,就是找出一個她長久以來一直都找不到的男生。她要跟他說話、一定要跟他說話,要把她幾年來想說的都說出來。為說出這句話,她已經難過好久了,再找不到他、再不跟他說,會很難過、難過到極點。她已經很遺憾,相信那個男生也是,如她再沒說、他再沒聽,情況會惡化下去,這樣,兩個人下半生怎樣活啊!她為自己擔心,也為他擔心,她想:做為人類,我們為何沒辦法讓這種莫須有、不必要的痛苦解除呢?
出於好奇、熱心吧,或出於一種不可救藥的「媒人病」發作吧,筆者承諾要盡力幫助這個女孩,完成她的心願,讓她向他說出第一句話,以解心中之苦;當然也讓這個男生聽到她的話後,就得救了。媒人松丘是個好事者,一個不夠,再請線上朋友在讀過本文後,自告奮勇,都成為好事者,一起找出這個男的,然後讓她對他親口說出想說的話。阿彌陀佛,善哉善哉,這句話是多麼地重要呀!
二、發生在健身房
2009年5月9日下午四點多,我們這位女孩隻身到台北市松壽路一家健康休閒俱樂部(以下簡稱健身房),開始她的健身計畫。繳費註冊這一天,她在櫃臺附近瞥見一個男生對著她笑。這個男生大約四十多歲,175公分高,身材健美,有一張十分大器的方型臉。由於我們的女孩近視,又沒戴眼鏡,所見浮光掠影,大致上述模樣。此後每週六、日跟他在健身房相聚兩次,每次兩小時,半年之間,總計92小時,未曾間斷。在這麼長的時間中,男的穿短褲、背心,女的穿短T,貼身長褲,身形柔美。有一些人很喜歡到健身房瞄來瞄去、東張西望,醉翁之意不在酒,這時心情特別愉快,聽說是公開的秘密。
這家健身房佔地千坪,有上百台健身器材,又分成「複合式心肺訓練區」「專業重量訓練區」「專業有氧教室」「飛輪教室」等等,你愛怎麼練就怎麼練,可以走來走去,跑來跑去,非常自由。到健身房的人都照著排定的時間進去,有時人多,有時人少,常是同一時段裡有同樣的人來,常都變成熟面孔;知道今天他來了,今天她沒來了;或今天他來得早,今天她來得晚。可是各練各的,鮮少講話,頂多揮手招呼、點頭微笑。顯然大家來的目的是「健身」,講話沒必要,聊天犯忌;眼珠子雖然滾動,但不專心就有危險。
我們這位女孩總是把該做的項目逐一做過,有時跑、有時跳,有時到心肺訓練區,有時又到飛輪教室,起初當然都是屏氣凝神、不敢分心的。可是女孩同男孩一樣,對於覺得投緣的異性,不可能無動於心;若說心如止水、只志健身,那是騙人的。
女孩慢慢注意到了所有來健身的男人,但是對第一天在櫃臺瞥見的那個男生,獨具好感,因為他常沒道理地出現在她的視線內,有時還故意到前面或附近,
看到她總是很開心。只是我們的女孩有點害羞,剛開始看到男孩迎面而來,還不好意思地躲到韻律教室去。但以女人的直覺而言,這個男生應該已經被她吸引住了。
週六、週日的定期「約會」時間又到了。這個男生如期出現,又在這裡跑跑、那裡拉拉,熟悉的身影依然在視線內晃動。我們的女孩這一次準備好了要主動出擊,就到男生旁邊跑步,可是非常要命的,要給人家一個「微笑符號」談何容易,哪有那麼輕鬆可以笑的出來?她一次一次地提醒自己,這一次一定要辦到,但是哪有可能!天呀!對一個心儀的男生,竟沒辦法給人家一抹微笑,更甭說開尊口、聊幾句了,好糗、好糗。
雖然愛在心裡口難開,但這個男生還是喜歡她,有時跟到重量訓練區,有時跟到飲水區。雖然兩人都鼓不起勇氣講句話,但已經成為心靈伴侶,默契特別好。我們的女孩還確信一件事,這個男生後來改穿一件背心,後面印著ING三個英文字,還有一隻獅子的圖樣,這是馬拉松選手的背心,顯然向我們的女孩傳達一個信息,他參加過年底的慢跑活動,是一位慢跑好手,心臟馬達很強,即等於向她介紹自己、推銷自己。有趣的是,這位男生也開始模仿她的動作和節奏,也換了更醒目的眼鏡,看在眼裡,這個男生怎會不喜歡她呢?
雖然不知道這個陌生人是誰,但可推論人住台北,卻在外地工作,也許是竹科工程師。他帶給她莫大的快樂,讓她經常期待週六、週日趕快到來,但又覺得僵局最好能夠打開,不然苦惱可能會與日俱增。
11月是百貨公司週年慶活動期間,人潮特別擁擠,以致影響附近交通。我們的女孩在下午三點準時到,可是這個男生卻遲至六點才到,應該受交通壅塞影響吧。通常在三點報到後,他們就進行一場「心照不宣」的戀愛,雖然不知道對方是誰,可是互相愛慕,見到就很高興,何況在一週的忙碌過後,終於接著有兩天假期,一見面真的有說不出的快慰,這也算是上天的一種犒賞吧。半年來就在等待的渴望與相見的滿足中度過。然而這一天我們的女孩卻苦等了三個小時,從此劇情急轉直下,令人不勝欷噓。
話說這天我們女孩已經打算和男生講話,只是等了幾個小時,以為這個男生不會來了,就準備離去。沒想到這位男生突然從另一邊出現,一時來不及反應,我們女孩就先進「女賓區」,打算過會兒再出來找他。而這位男生看女孩沒有反應,且轉瞬就離開,可能誤會「女孩生氣或不喜歡他、不理他了」,竟立即離開現場,從此陷入感情的低潮。其實,我們的女孩並沒有生氣或不喜歡他,也沒有「背他而去」,只是去一下洗手間,但等我們的女孩出來,卻已找不到這個男生。
週年慶結束後,他們再度相遇,兩位彼此喜歡的「陌生人」,從此竟變成從未喜歡的「陌生人」。這位先生已不再跑來附近,不再對她笑,故意躲開她的視線,更不再模仿她的動作;縱然她主動接近他,他也一副毫不理睬的樣子,冷冷的、冰冰的,以女人的直覺判斷,「這個男人已經把感情收回去了」。
怎麼辦呢?我們女孩心想:「只有跟他講話才能解決」。於是,這天她又到他旁邊跑步,在跑步機Stop出現時趕快拼出一句:「Would you like to chat after workout?」(運動完聊聊好嗎?)她相信這句話聲音已夠大,足以讓他聽到,可是他在跑步中,音樂聲又很大,他好像有點注意到,但仍繼續跑步,沒有回應,她不禁大叫:「No,my God!」(我的天!)他拒絕嗎?沒聽到嗎?聽不清楚嗎?好不容易有一種講話的衝動,而且也講出來了,他竟相應不理?這實在讓她不知道可以再發出什麼語言、或使出什麼行動了。
女孩推論,週年慶那個週末,他應該也是想和她講話的,只是她反應不過來,未能回報,感到非常失禮;這次她鼓起這麼大的勇氣提出邀約,他可能沒聽到或反應不過來,陰錯陽差,真是造化弄人。他們到現在都沒對話、都沒認識,都沒擦出火花,也都不過是健身房裡的陌生人,相遇只是命運的偶然?
但是我們這位女孩,現在到健身房已經悖離了原始的動機與目的,雖然肢體還是彎呀、跳呀、跑呀,可是心頭慢慢被不安呀、等待呀、失望呀、沮喪呀、焦慮呀,種種負面情緒所盤據,已經從快樂變成不快樂,而且自認已無計可施,一籌莫展,十分悲觀。而就在自己陷入情緒低迷的同時,她發現這個男生也忽然憔悴消瘦了,已未如先前的意氣風發。此時,我們的女孩竟由原先的思慕,轉為同情與憐憫,不禁發出了「我的男人受苦了」的嘆息。
後來二、三個禮拜,我們的女孩仍繼續到健身房,但這個人沒再出現、他不來了。一場長達半年的「默劇」到此結束。
三、發生在健身房之後
東區的健康休閒俱樂部(即前述健身房)後來數度易主。我們的女孩雖然斷斷續續去了一陣子,想重拾「偶然」--會不會再見到他?甚至試著詢問工作人員,但是人事一再更替,已無從查詢。
唯一的線索,就是他那一件ING背心。後來她曾到馬拉松主辦單位幫忙,盼望在活動現場遇到他、找出他,因為相信他還會參加慢跑吧。年底的馬拉松活動動輒數萬人參加,我們女孩的眼睛就算瞪得再大、或多人家幾隻眼睛,也沒那麼巧地找到、遇到。她也花了很多時間上網查馬拉松資料,終於在一家公司慢跑社的影帶中看到一個酷似這位跑者的人。她反覆觀看,決定寫信問拍攝的人:「幾分幾秒在錄影帶出現的那位先生,你知道是誰嗎?有資料嗎?」但是這位愛拍片的人說:「不知道是誰,人這麼多,沒辦法知道。」她又從網路上找到參賽者的名單,藉由電腦搜尋,一一打出這些名字,並從相關資料中研判,希望找出他。她採用刪減法,顯然不符的就刪掉,可是未刪掉還是很多,眼花撩亂,顯然行不通。
這位女孩用了各種奇謀,卻都沒辦法找到這位朋友的一點蛛絲馬跡。然後她生病了,這時不得不辭掉工作,並離群索居,透過禪修,感情上莫名的創傷才算漸漸平息下來。有一天她讀到聖嚴法師寫的「覺情書」,裡面說:「如果兩個人感情很好,好到恨不得合而為一,到了這種程度其實是滿痛苦的,因為老是陷在戀愛的情緒中,總是放不下對方,念念都想著對方,結果可能會變得沒有思緒來做應該做的事。」(見「覺情書」135頁)原來一個男生跟一個女生戀愛,也像一個女生跟一個男生戀愛一樣,都是很煎熬、很受苦的。將心比心,她自然而然為這個人憂心;而為了不捨他受苦,每天誦經迴向、為他祈福外,似乎也沒有別的辦法。
這位為情所苦、又深信她遇到的這個人也一樣為情所苦的好女孩,有一天看到人間福報(按:2013年2月23日B1版),介紹「劉峯松奉行堂吉訶德—樂當超級媒人公」,就把我這老頭兒當成活菩薩了,相信能為她找到那位受苦的男生。她相信很多受苦的人都會跑到「泰瑞薩」,所以這個人也可能是其中一個;我們這裡是她最後一線希望。如果還是沒有的話,她甚至建議筆者:「要是他不在你這裡,不然你去新竹演講好嗎?」認為我到新竹演講時,可能會吸引一些受苦的人—包括這個人在內,屆時又可以志工名義到場尋找。看來,我是她和他的最後橋樑,像七夕鵲橋一樣,讓牛郎織女能夠在橋上見面。她總是這麼地想。
四、我哪裡是活菩薩呢?
人間福報登了記者阮愛惠小姐上述的專訪後,的確有不少受苦的人紛紛到我們這家婚友社。這篇大作圖文並茂,對我讚譽有加,不過有些是事實,有些不是事實,所以我立即在「泰瑞薩觀點」澄清說:「這些找我的人,有的有特殊背景,有的有特殊性格,有的又有特殊問題,疑難雜症一籮筐、一籮筐,我不是神仙,又沒三頭六臂,有啥本事應對?」(見「一項是事實,兩項不是事實」泰瑞薩觀點第320篇)這位女孩情況這麼特殊,我哪有通天本領呢?她讓我很心虛、很煩惱;但是一想到她受苦、那個男生也受苦,也只好硬著頭皮表示:「讓我們一起努力看看吧。」
其實像她這種「尋人啟事」,我這裡不久前才發生過,就請她閱讀泰瑞薩觀點第331篇「『叩應』(Call in)奇緣?──一場情節離奇、十分罕見的黃昏之戀」;而媒人16歲時也發生過說不出第一句話的苦,松丘是事隔47年後才終於說出來的(參見泰瑞薩觀點第108篇「我的『克拉拉』─松丘一場轟轟烈烈的辭別行動」)。總之,這個女孩的苦況,我感同身受,雖然不敢說是「活菩薩」,卻是一個堂.吉訶德,並立刻豪爽地承諾並獻出妙計。
「女孩啊,妳的故事令我大為感動,我決定要使出全力來幫助妳找出這個男生。」我說。然後建議她依照辦理重大刑案的慣例,請她權充目擊證人,找一位畫師,把所看到的「疑兇」畫出來,然後像張貼在碼頭、機場、一般公共場所或播放在電視上一樣,就放在我們泰瑞薩網頁上公開讓人辨認;當然尋找一般「失蹤人口」也用這種辦法。「我的好女孩呀,這個男生妳看過,而且看了半年,妳儘快找個畫師把他畫出來,大家看到知道是誰並通報過來,不就找到了嗎?」我又說。可是她意外地回答:「雖然在健身房見了半年,可是我從沒有近距離好好地看他一次,印象很模糊的。」「沒關係啦,畫個大略就可以。當我把故事寫出來,交代發生在哪一年、哪個地方,又交代他有一張十分大器的方型臉和一身好肌肉,而且他愛穿ING背心,呼籲大家展開人肉搜索,應該會找到才對。」我充滿信心再加補充,為她打氣。她覺得我的話大有道理,而且也只能這樣做,就說要到恩主公廟前地下道找畫師。她還要我把寫好的文稿先給她過目,看看有沒有寫錯、寫漏。然而才放下電話不久,她又來電表示:「我以前當過記者,寫小說、寫報導都很在行,我自己也寫一篇。」聽她這麼講,我大為興奮,馬上說:「妳自己寫比較有血、有淚、有感情,寫好後我請人改成劇本,並請人拍成電影,在首映記者會上,相信不管平面媒體或電子媒體都會到,然後妳再現身說法,這時就上報、上電視了,而當這部電影廣為人知時,難不成那個男的還能躲到哪裡去嗎?」聽過後,她信心大增,就說要以第一人稱寫一篇。這樣,這個故事有用第三人稱寫的,也有用第一人稱寫的,精彩可期。
最令人好奇的是,假如這位受苦的男生躲到某個角落又被找到的話,我們這位女孩的第一句話會講什麼呢?筆者相信她會緊握他的雙手、含情脈脈地望著他,然後細聲地說:「先生,讓你受苦了。」若是電影也以這樣的場景收梢,相信台下所有的觀眾都會忙著擦拭眼淚呢。
附記一:筆者在馬爾騰(Marten)博士所著的「勵志哲學」第一篇「鼓起勇氣來」,讀到:「在社交方面:當你旅行的時候,在車子裡有一個人同你談著有趣的天,你為什麼如此拘謹,緘口不言,怕同他交際呢?勇敢地同他作一個新朋友吧!勇敢地把母親告訴你的不要同不相識的男女交際的話忘記吧!這是不近人情,蠢得可憐的戒律!抓住機會,常常交結新朋友,藉以放大你社交的眼界,只要你是一個人,你便應當如此。」(1958年9月經緯書局印行,李逸民譯)
親愛的讀者,做一個人,「有話就說、有屁就放」;別讓自己受苦,也別讓別人受苦,這樣才比較對吧!
附記二、筆者又讀到畢業於加州州立大學、主修人類學的艾米.曼德薇爾(Amy Mondeville)所寫的「女人主動」(How To Chat-up Men)一書。在作者簡介上說,她畢業後到世界各地旅行,並從人類學的角度來觀察兩性,「知道社會上存在人性的漏洞。只要身旁有男人走過,她那帶有西班牙及瑞典血統的熱情,就會驅使她上前攀談,但她周遭的朋友卻不願這麼做。後來,她才恍然大悟,原來她們不敢、也不曉得怎麼去做。」也因為這樣,才寫這本書獻給那些被動的朋友,並在首頁表示:「這本書獻給那些曾挑起我期望、渴望的所有男人,不論他們已離開或失去。但若有任何人找到他們其中一位,請告訴我。」(見林宜宏譯「女人主動」,1998年5月精美出版公司出版)
親愛的讀者,如果你幫忙找到我們要找的人,請告訴我們好嗎?